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2022年奖学通知》(闽关办〔2022〕13号)精神,现就评选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2021年已获得“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复核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未在处分期内;
2.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业测评成绩排名比例和综合测评排名比例原则上均在本专业年级前45%;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离异的单亲困难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条件困难的家庭子女等情况的学生优先资助。
(三)复核程序
各相关学院(部)复核2021年已获得“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学生的受资助条件,取消不符合条件者受助资格。缺额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评选工作
(一)名额分配
各年级下达名额均为10名,根据缺额情况下达各学院(部)名额指标。(名额分配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学兼优,未在处分期内;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离异的单亲困难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条件困难的家庭子女等情况的学生优先资助;
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业测评成绩排名比例和综合测评排名比例原则上均在本专业年级前45%。(2022级不参照此条件)
(三)评选程序
学生个人填写《“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申请表》提出申请,经学院(部)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后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部)要加强“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工作宣传,详细介绍奖学金来源,强化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珍惜机会、努力进取、感恩回馈。要对受助学生资料汇总归档,进行跟踪管理教育,及时鼓励督促,助力他们成长成才。
2.请各相关学院(部)于12月16日前报送《“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和《2022年“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汇总表(2张子表)》(附件3),纸质版均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学生资助管理科邮箱zzzx@fjmu.edu.cn。联系人:刘欣华、刘海斌,联系电话:22862035。
学生工作处 校关工委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