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2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3〕15 号)精神,为做好新普京2023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资格认定

(一)认定范围

新普京普通全日制在校助学对象(含本科生、研究生)。已获助学贷款本年续贷的学生无需再次资格认定。

(二)认定程序

1.已进行助学对象认定的学生:2022-2023学年已通过“福建助学”APP进行助学对象认定的学生无需贷款资格认定(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通过”),仅需于612-8月31日,登录系统选定贷款经办银行即可。

2.未进行助学对象认定的学生:2022-2023学年未通过“福建助学”APP进行助学对象认定的学生(含研究生),需于612日-8月31日登录“福建助学APP-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量化测评信息、贷款资格认定信息、提交佐证资料并选定经办银行。

二、贷款手续办理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准新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应出具学信网有效学籍证明)后,应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正式办理贷款手续。

(一)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贯彻助学贷款政策。各学院要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办理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时传达给助学对象,使助学对象充分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和保障。

(二)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各学院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意识。

(三)规范助学贷款审核流程。各学院要在贷款学生到校后及时将学生到校和在校情况等信息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进行高校确认。不得在学生到校前提前确认学籍,不得向助学贷款学生催缴学费。各学院还应在新生报到点设置“入学绿色通道”,确保贷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

附件1: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学生工作处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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