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7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150
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2020年度台湾、港澳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新普京学籍的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台湾籍和港澳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评审学年休学学生)。

二、申请条件

⒈认同一个中国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⒊学习勤奋,本年度所修课程成绩优良;

⒋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各项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2019-2020学年无补考不及格或缺考课程;同等条件下无补考课程者优先。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学年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一个学期内随机抽查缺勤累计达20个学时(含20个学时)以上者;

3.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者。

三、评审程序

学生向由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审核申请学生资格,根据学工处下达的推荐指标(附件5)上报初步名单;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协调会议,复核候选人名单及资格并提交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出各等级奖学金获奖建议人选名单。

四、注意事项

⒈申请人需上交以下材料:(1)《台湾学生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请用简体中文工整填写;(2)2019-2020学年成绩单一份(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如成绩有未更新处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及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3.请各学院(部)3月19日(周9:30之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候选人情况汇总(附件4评审报告纸质版学生工作处C-303办公室,同时候选人情况汇总(附件4电子版3月18日(周20:00之前请发送至邮箱xsglk@fjm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潘伟平    联系电话22867010 

                                                                   学生工作处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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