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校正值期末,各项工作繁忙,学生思想活跃,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和2021年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责任
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措施到位,及时有效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
二、深化隐患排查,落实风险管控
要对事故隐患零容忍,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要深刻吸取其它高校发生的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及爆燃事故教训,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等。
三、突出消防重点,做好火灾防控
要遵照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整治工作;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会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是否完备,消防疏散指示等标志是否设置到位,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明火、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并私自接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四、开展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春节和假期到来之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骗、防盗、防拥挤踩踏等方面教育。师生返乡探亲和外出旅游,要乘坐正规运营单位的交通工具,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注意校外自身防范工作,避免因滑冰溺水、燃放烟花爆竹、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注意饮食安全和个人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季节性传染病的发生。
五、做好疫情防控,建立信息台账
各单位充分认识到做好冬春季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疫情风险分析和预防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建立寒假期间教职工和学生信息台账,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行程动态信息。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
六、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要了解掌握节假日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出妥善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要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认真履行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各单位2021年1月1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将于寒假前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将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上交保卫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保卫处 邓育新,联系电话:22862032。
设备处 汪晓军,联系电话:22862213。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