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校园110”服务中心(简称中心),开通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22862110,全天候受理师生报警求助以及与校园安全相关的情况反映或投诉。
第二条 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理念,践行“有求必应、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诉必复”的服务承诺,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与和谐秩序提供服务。
第三条 中心工作人员由保卫干部、段警、“戎卫”校园护卫队员和安保人员组成,受保卫处领导,接受有关公安部门业务指导。
第四条 中心在受理报警求助和情况反映时应做到:
(一)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时应主动招呼“您好,这里是校园110,请问您有什么情况需要反映?”;
(二)了解来访人或致电人的有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了解对方所反映情况的基本要素,包括事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及其特征、事件紧急程度,以及对方诉求内容等;
(四)如实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视情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第五条 一般治安事件,由当值人员向保卫处值班干部报告,在保卫干部组织下对事件展开调查;遇政治事件或较重大治安案件,由保卫处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通报学校总值班室,同时组织安保人员快速到达案发现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视情联系当地公安、安全部门力量介入查处;发现有人员伤亡应即时采取措施展开救援,并第一时间通知校医院或120急救中心。
第六条 遇有火情报告,当值人员应第一时间通报保卫处领导和保安队长,及时启动应急灭火程序。迅速调配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疏散人员,组织灭火,同时视情拨打火警“119”求助。
第七条 遇有师生求助,应问明诉求具体内容,热情帮助解决;因主客观条件不具备,暂时无法解决的,应耐心向求助人作好解释,视情给予相关指导或建议。
第八条 平台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安全救护技能培训,提高接处警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 保卫处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演练,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能力。
第十条 中心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设备,包括接警电话、无线指挥调度装备、橡胶警棍、防暴钢叉、盾牌、头盔,以及消防灭火器具、应急破拆锤等。
第十一条 中心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因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没有及时接处警,导致事态恶化,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依纪依法给予相应的法纪处理。
新普京澳门娱乐场网站保卫处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