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与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各类车辆管理重申以下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1.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持校内通行证或经车辆进出系统自动识别方可进入校园;本校师生的电动车凭经保卫处授权的校园门禁卡刷卡进入校园。学校暂不开放对学生办理小车通行证。
2.外单位人员或未办理相关车辆通行手续的本校教师驾车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应主动接受门卫的盘查并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放行(下车登记前,须将车辆临时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后续车辆进出)。
3.外单位人员临时来校办理公务或参加活动需要进出校园的,由活动主办(承办)方事先向保卫处通知报备,保卫处通知门卫,在履行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
4.各类运货车辆载物驶出校门时,应持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运货说明(加盖公章),向门卫出示并接受检查后方可放行。
二、进一步加强校内行车安全管理
5.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交通引导。必须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防意外事故,确保师生安全。
6.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下车推行。严禁电动车、自行车在校内骑车带人,严禁骑车看手机、打电话,严禁双手脱把骑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三、进一步规范校内停车秩序
7.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泊位有序停放。机动车在路边划线泊位停车时不得跨线、越界;车辆停放时,须拉手刹、关电门、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8.电动车、自行车须统一停放在划线停车区域内,并自觉将车头朝里整齐摆放;不得在各楼栋的楼道、门厅或房间等公共区域停放;严禁私自接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9.严禁将任何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校园主干道、学生广场或教学楼周边非停车区域;对违规乱停放,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或影响其他车辆、人员通行的,校园保安有权对其出具警示提醒,对多次违规停车的,校园保安有权对其采取锁车等强制措施,并责令其向保卫处作出书面检讨。
四、严禁非法违规车辆进出校园
10.严禁任何无牌汽车、改装汽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进出校园或在校内行驶。届时,上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对各高校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车辆将给予暂扣车辆的处理。
特此通知!
新普京澳门娱乐场网站保卫处
2017年10月19日
3